沈阳师范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成立于2012年12月15日,为沈阳师范大学校署科研机构,设在法学院,以法学院教师为主体,专兼结合,通过建设核心学科团队,以法律文化为统领,创造国内一流成果,凝聚学术资源,建设学术平台,推动学术创新,力争创建一个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全国一流的法律文化研究中心。
运作方式上,中心将以科学研究、成果发布、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为主要内容,主要开展四个方面工作:一是以法学院教师为主体展开工作,即打内家拳;二是成立七个文化研究室,同时也是七个课题组,即民商法文化研究室、刑法文化研究室、行政法文化研究室、司法文化研究室、比较法文化研究室、法律文化学研究室、传统法文化研究室集中展开法律文化问题研究;三是编辑出版以书代刊的《法律文化论丛》,收纳研讨会、论文报告会等学术成果;四是建立法律文化研究中心网站并争取建立数据库。
中国梦的实现需要经济、社会和文化三者的齐头并进,而许多法律问题归根到底即是文化问题,建立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是提升法学研究水平的重要环节,法律文化作为一种学科交叉,要使用文化学的概念和范畴来研究法律。同时,欲建立法律文化协同创新中心,其将以挖掘传统法律文化的精髓、建构先进且适于本土的法律制度、促进和谐公正的法律实践、培养卓越的法律精英、培育理性且具有民族性的法律文化等五个方面作为建设重点。法律文化协同创新中心将时刻紧随发展的趋势、站在法律文化研究的前沿和高端、并致力于引领该领域的研究方向与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