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建宗教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与法学研究热点问题”报告成功举办

发稿时间:2018-12-20浏览次数:69

姚建宗教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与法学研究热点问题”报告成功举办

作者:法学院 发布日期:2015-05-11 

 2015年4月起,沈阳师范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法律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法律文化协同创新中心、法学院、律师学院举办双周论坛活动,由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霍存福教授、法律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姚建宗教授轮流作报告。第二期已于2015年5月8下午13:00-16:30在田家炳教育书院105会议室举办,此次报告由姚建宗教授主讲,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全体教师及部分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本科生参加了此次报告会。

 姚建宗教授用了三个半小时的时间,对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姚建宗教授从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专门通过这样一个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决定,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所具有的重要思想与理论意义、政治与实践意义的阐释出发,分析说明了这个决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顶层设计方案与国家行动规划所提出的实践措施与操作安排,并根据自己的理解和体会,结合自身学习、教学和科研工作的经历以及典型的重大社会事件与热点事例,进行了深入浅出、风趣幽默的解说。

 姚建宗教授将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所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任务分别置于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教育学、党建等学科背景之下,分析了其对这些学科所提出的可能的学术研究课题,特别是这个决定对于中国法学学术研究和法学教育教学所具有的重要的方向引领与思想和理论启迪意义。

 在讲座中,姚建宗教授重点从法学各个二级学科的学术研究与学科建设出发,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做了学术研究热点问题的详细分析解读,提醒各位老师认真研读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这个决定,结合各自所从事的具体法学学科的教学与学术研究工作,在当代中国全面、大力、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背景之下,不断加强自身法学学术研究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不断提升自身法学学术研究的能力,产出更多的法学学术研究成果。